物業(yè)維修管理工作應當達到的水平,即物業(yè)維修的標準,雖然因物業(yè)的所在地區(qū)、物業(yè)管理企業(yè)、物業(yè)的具體情況等而有所不同,但還是有著許多共性的。
一、主體工程
主體工程的修繕,有以下兩項標準:
1.屋架、柱、梁、檁條、樓楞等在修繕時應查清隱患,損壞變形嚴重的,應加固、補強或拆換。不合理的舊結(jié)構(gòu)、節(jié)點,若影響安全使用的,大修時應整修改做。損壞嚴重的木結(jié)構(gòu)在修繕時要盡可能用磚石砌體或鋼筋混凝土構(gòu)件代替。對鋼筋混凝土構(gòu)件,如有輕微剝落、破損的,應及時修補?;炷撂蓟a(chǎn)生裂縫、剝落、鋼筋銹蝕較嚴重的,應通過檢測計算,鑒定構(gòu)件承載力,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。
2.基礎不均勻沉降,影響上部結(jié)構(gòu)的,砌體弓凸、傾斜、開裂、變形,應查清原因,有針對性地予以加固或拆除。
二、木門窗及裝修工程
木門窗修繕應開關靈活,接縫嚴密,不松動;木裝修工程應牢固、平整、美觀、接縫嚴密。木門窗及裝修工程的具體修繕標準,有以下七項:
1.木門窗開關不靈活、松動、脫榫、腐爛損壞的,應修理接換,小五金應修換配齊。大修時,內(nèi)外玻璃應一次配齊,油灰嵌牢。木門窗損壞嚴重、無法修復的,應更換;一等房屋更換的門窗盡量與原門窗一致。材料有閑難的,可用鋼門窗或其他較好切料的門窗替代。
2.紗門窗、百葉門窗屬一般損壞的,均應修復。屬于嚴重損壞的,一等房屋及幼兒園、托兒所、醫(yī)院等特殊用戶可更換;二等以下房屋可拆除。原本沒有的,一律不予新裝。
3,木樓梯損壞的,應修復。樓梯基下部腐爛的,可改做磚踏步。扶手欄桿、樓梯基、平臺隔柵應保證牢固安全。損壞嚴重、條件允許的,可改砌磚墻。
4.板條墻、薄板墻及其他輕質(zhì)隔墻損壞的,應修復;損壞嚴重、條件允許的,可改砌磚墻。
5.木陽臺、木曬臺一般損壞的,應修復;損壞嚴重的,可拆除,但應盡量解決涼曬問題。
6.掛鏡線、窗簾盒、窗臺板、筒子板、壁櫥、壁爐等裝修,一般損壞的,應原樣修復。嚴重損壞的,一等房屋應原樣更新,或在行降低標準、不影響使用的條件下,用其他材料代用更新;二等以下房屋,可改換或拆除。
7.踢腳板局部損壞、殘缺、脫落的應修復;大部分損壞的,可改做水泥踢腳板。
三、樓地面工程